所在地:苏州服务内容:物业管理 服务
一、常规性的公共服务
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,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基本的管
理和服务。主要有以下8项:
1.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;
2.房屋设备、设施的管理;
3.环境卫生的管理;
4.绿化管理
5.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;
6.车辆秩序管理;
7.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;
8.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
二、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下列因素构成:
1.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,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;
2.公共设施、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费;
3.清洁卫生费;
4.绿化管理费;
5.保安费;
6.办公费;
7.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;
8.法定税费。?
普通住宅(含高层住宅)的公共设施、设备维修费用可在共用部位、共用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宋经理
手 机:13776014148
电 话:0512-69211607
传 真:0512-69211607
网 址:
地 址:苏州吴中区石湖路81号篮调都汇2321室